女兒不能分遺產?
律師解惑:
遺產分配前三步驟程序缺一不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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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edh.tw/article/238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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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早安健康/吳挺絹律師(理財規劃顧問)】
遺產分配前,這些步驟你完成了嗎?
數日前,我收到一封來自美國女士的電子郵件,
信中提到:「吳律師 您好:我的母親剛過世,
我的二位哥哥們,告知我:女兒不可以分母親的遺產!
我想請教,我應該如何保障我應有的權利? ──美心」
以下,是我的回信:
「美心您好:首先,女兒和兒子都一樣,
有繼承父母親遺產的權利!這件事,
是肯定的!不要被任何人給誤導了!
在搞清楚母親的遺產及債務狀況之前,
也要避免簽署任何您不清楚簽署後,
會有什麼法律效果的文件,特別是【拋棄繼承】!
在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,有三步驟程序要進行:
第一步:清查母親的遺產
透過我國的國稅局、銀行商業同業公會、
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、臺灣期貨交易所、
證券投信投顧公會、壽險公會……等單位,先查清楚確定母親有多少遺產。
依新聞報導:「自民國108年12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,
【臺北國稅局】試辦【查詢金融遺產一站式服務】,
民眾可透過一次申請查詢各類金融遺產(含銀行公會、
集保結算所、期貨交易所、投信投顧公會、
壽險公會及聯合徵信中心的資料),
各受理查詢機構將直接或由其會員金融機構提供查詢結果給申請人,
方便民眾查詢金融遺產。」您也可以多加運用!
(編輯推薦:過世親人保單、股票、基金,一張表能免費查!一次搞懂申辦流程)
第二步:清查母親的債務
而和遺產一樣重要的是,您需要瞭解「母親是否有任何的債務?」
因為,母親留下來的財產,要先還清「債務」後,才是真正的遺產!
如果您和哥哥們不清楚的話,
請在知道母親過世時起三個月內,
向法院進行「陳報遺產清冊」、
「公示催告母親的債權人在催告的期限內向您們債權人陳報債權」!
- 在期限屆滿之後,如果「沒有」
- 債權人陳報債權,繼承人們才可以在報完遺產稅之後,分配母親的遺產!
- 在期限屆滿之後,如果「有」債權人陳報債權,
- 或是有您和哥哥們本來就知道的,母親積欠的債務存在,
- 那應該要拿母親的遺產償還,
- 如果遺產還不起全部的債務,可以按比例償還!
切記,一定要完成上面的程序,才能分配遺產!
如果沒有完成上面的程序,您們在報完遺產稅之後就分配遺產,
之後有母親的債權人找上門,這時候債權人可以要求繼承人們負責!
而透過「金融聯合徵信中心」,
可以查詢母親是否有銀行債務?(包含貸款及信用卡……等債務)
第三步:申報遺產稅
等查詢完遺產、債務,要確定是否要繳交遺產稅?或是免稅?
在取得「遺產稅繳清證明書」或「遺產稅免稅證明書」之後,繼承人們才可以分配遺產!
並且請留意,依照我國的「遺產及贈與稅法」
規定「要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 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。
如果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,請於申報期限屆滿前,
以書面申請延期,延長期限以3 個月為限。」
(編輯推薦:賣掉繼承的房子要繳稅嗎?房產繼承學問大,必知2大關鍵點)
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
▼遺產稅免稅證明書
重要!分配遺產的順序、步驟,下一頁律師完整告訴你
女兒不能分遺產?律師解惑:
遺產分配前三步驟程序缺一不可- 第2頁
當然,如果母親有留下遺囑,卻侵害到您的「特留分」,
二、遺產分割協議書
如果母親沒有留下有效的遺囑,而您和哥哥們對於遺產如何分配,
三、透過法院判決來拿到您的那一部份
如果哥哥們堅持,您不能分配遺產;或是提出的分配條件,
- 可以先向法院申請「調解」,
- 但調解畢竟也一樣必須要大家都有共識,才能成立!
- 如果調解無法成立,還可以透過向法院提起「遺產分割訴訟」來處理!
以上,給您一些基本的概念!如果還有需要更進一步的協助,